“铃铃铃。”就在季沫胡思乱想的时候,手机铃声却突然响了起来,于是她急忙扒拉床头柜上的手机,按通接听:“喂?”
电话那头似乎是在一个酒吧,周围全是嘈杂的音乐:“你好,季沫女士吗?我们这儿有位客人喝醉了,手机里只有你的号码存了名字的,能不能麻烦你过来接一下?”
只有她一个人的号码存了名字?会是谁呢?
当季沫赶到酒吧,穿过舞池,挤到吧台前,看着趴在那里,把脸埋在臂弯里的男人,顿时停住了脚步。
男人身上穿的是一身烟灰色西装,软软垂下去的右手手腕戴着一块欧米伽,大拇指处到小指的地方有一条蜿蜒的疤痕。
是他,沈临岸?
季沫的第一反应是转身就走,可她走了两步,想起电话里的那个声音,顿时又停住了脚步。
是他吗?如果真的是他,那她现在感化他还来得及吗?
要不试一试?横竖当年也是她不对,就算非她所愿,可到底是做出了伤害他的事啊,就当赔罪好了!
沈临岸很高,季沫扶着他的时候,他半个身子都压在她的肩膀上,沉得像一块铁一样。
季沫的车就停在酒吧门口,她腾出一只手掏出车钥匙,拉开车门将人高马大的沈临岸塞到了副驾驶,然后砰的一声甩上车门,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身子,无奈的坐进了驾驶室。
“沈临岸,你家在哪儿?”季沫打燃火,偏头问歪在副驾驶的某人。
可某人仰头靠在副驾驶上,一双桃花眼紧闭着,丝毫不给她任何回应。
季沫灵机一动,翻身从车后面拿出相机,要是把醉酒的沈临岸拍下来,应该值不少钱吧?
咔嚓咔嚓的声音响起,白色的光线闪烁不停,副驾驶上原本沉睡的男人伸手,直接抢了季沫手中的相机,拔了存储卡转手就扔出了车窗外。
“我的相机!”季沫吓了一跳,解开安全带,拉开车门就去捡被摔在路边的相机,可相机的镜头已经碎成了蜘蛛网,于是她愤愤不平的拿着相机冲到副驾驶,隔着车门吼里面的男人:“沈临岸,你下车吧,我不拉你了,你赔我相机!”
真是的,这相机超级贵的好吗?
什么感化不感化的,现在对她来说钱才是最重要的好么?
沈临岸确乎喝得有些多,这会儿手背覆在额头上,原本线条凌厉的脸也柔和了不少。
“够不够?”他取下手腕上的表扔进季沫的怀里,语气轻蔑的问。
季沫赶紧接住手表,免得摔在地上。
这手表少说也得六位数,说扔就扔,简直了!
季沫沉默了一会儿,绕到驾驶室,拉开车门,坐进去,不情不愿的问:“你家在哪儿?回沈家老宅?”
“……”沈临岸又不说话了。
夜色沉沉,华灯璀璨,车内的气压却低得季沫想要弃车而逃。
“见过季云了吧?打算怎么筹那六十万?”沈临岸的声音像是一块碎冰,他坐直了身体,原本醉意明显的脸上此刻却一片清明。
见季沫久久不回答,沈临岸却低低的笑开了,一双桃花眼席卷着暗夜的风暴,死死地盯着身旁的季沫:“是不是打算跟我交换了?”
季沫依旧不说话,可心里却像是有一把刀在割,这刀还生了锈,钝钝的疼。
“六十万我明天就打到你的卡里,但你必须亲自把那些东西送到我的办公室,少一样,我都会让你生不如死!”沈临岸咬牙切齿的威胁道,说完,自己下了车,砰的一声甩上车门,上了后面一辆缓缓驶来的黑色宾利。
他是故意的,故意装醉把自己骗到酒吧来,就是为了跟自己摊牌,要回当年那些属于他的东西,他愿意花六十万,没有明抢,也算是克制了!
季沫,你还有什么好难过的呢?你不是已经死过一次了吗?他想杀你,就这么让你难过吗?
季沫回到家,从书柜的最底层抱出一个鞋盒,盒面印有FILA的标志,这是沈临岸送给十岁的季沫的第一件礼物。
母亲改嫁,父亲是个烂赌鬼,带着妹妹一起生活的季沫走投无路,顶着猎猎寒风,独自一人站在沈家门前的梧桐树下,一等就是五个小时,瘦小的身板缩成一团。
黑色宾利停在她的面前,从车上走下来的少年仿佛顶着佛光一般,少年身姿纤长,眉目如春,从车子后面拿出一个盒子,递到季沫手中。
小姑娘歪头看他,并不敢接。
可那时候的沈临岸还是个五讲四美的好少年,于是他弯腰,脱下季沫脚上那双露着脚趾的鞋,从鞋盒里拿出新的替她穿上,仰头看她,狭长的挑花眼里如同盛满了整个春天:“别等了,她不会给你钱的,给了你钱,就代表认下了你,那她就再也进不了那个宅子了!”
十岁的季沫,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,看到了马路对面那栋城堡一样的建筑。
然后,少年转身上车,车门升起,也缓缓的驶入了那座城堡里,彼时,季沫还不知道,这少年的名字叫沈临岸,是这座城堡的小主人。
看吧,这样一个温暖善良的少年,是如何变成今天这样一个嗜血偏执的男人的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