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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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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方媛媛被关了一晚上吓到了她,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,方媛媛已经恢复正常,看向我的眼神甚至有些瑟缩和畏惧。

我很满意她现在这样乖巧的状态。

也许是看我心情不错,养母小心翼翼地试探:“繁星啊,你看你好不容易忙完了,是不是该带媛媛去看看爷爷?媛媛回来到现在还没去过老宅呢……”

原来在这里等着呢。

其实要说起来,我并不算是养母领养的,据爷爷说,当年在福利院,他一眼就看中了我,将我带回了家。

那时候方媛媛走失没多久,爷爷希望我能转移养母的注意力顺便安慰一下她,于是把我送到养母身边。

可养母一心只想要自己的亲生女儿,哪里会在乎一个从福利院出来的养女。

她不重视我,家里的佣人当然也不会重视。

等到爷爷来看我时,我已经被饿到脸色惨白了。

爷爷把我带回老宅养,养母又不乐意,她觉得爷爷在针对她,拉着她的丈夫,也就是我的养父在老宅闹了很久。

爷爷松了口,他同意让我在高中之前住在养母那,高中之后回老宅。

养母才勉强同意。

看起来好像很重视我的样子,但我在她那里的地位连佣人都不如。

她让当时还只有五岁的我洗衣做饭,在将近四十度的夏天把我赶到花园里除草,在我离开方家之前,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甚至连衣服都是佣人看我可怜,将她的旧衣服改一改给我穿的。

这些说出来估计没什么人相信,但它确实发生了。

小时候的我以为是我不讨养母喜欢,是我自己做错了事情,直到我看到养母跪在菩萨庙里。

“菩萨保佑我们家媛媛在外面吃饱穿暖,如果非要等价交换,就让方繁星帮媛媛多吃点苦吧!”养母是这么说的。

那之后,我就再也没有祈求过养母的疼爱,毕竟她觉得我吃的苦越多,她的亲生女儿就过得越好。

长大以后我再回想,只觉得讽刺,养母说的好听,为了她的宝贝女儿,但她从来没有亲自去找过,警察告诉她找不到,她也只是在家里抹眼泪。

她爱她的宝贝女儿,在不耽误她自己享受的前提下。

我大三那年,养父车祸去世,养母得知这个消息后,就各种打听想把公司卖了,毕竟她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“贵妇”,怎么会管理公司,还不如卖了得一笔钱够她下半辈子挥霍。

可那时候的我已经在爷爷的教导下学了五年公司管理,在爷爷的鼎力支持下,我在混乱中撑起了公司,并通过这些年的努力让公司更进一步。

我在任职公司董事长一职的时候,养母跳出来反对,她说我不是方家的人,没有资格坐这个位置。

甚至用养父遗孀的名义逼我退位。

她的反对当然没什么用,公司的股东只在乎谁能赚钱,退一万步说,我的手里有爷爷交给我的股份,我有绝对的话语权。

所以我只是笑着把养母送回了家,然后停了她所有的卡。

任她怒骂还是撒泼,我都没理会,只跟她说如果她能乖乖地,我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养着她。

最终,她还是向我低了头。

“繁星?”养母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出来。

我笑了笑:“我也很久没见爷爷了,择日不如撞日,就今天吧。”

看着她们压抑喜悦的样子,我还真有些无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