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误终身》我被绑在冰冷潮湿的地下室,铁锈味混着血腥气钻进鼻腔。傅池的死对头用鞭子抽断我三根肋骨时,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 champagne 开瓶的脆响。他白月光的笑声像银铃,衬得我这边的闷哼格外可笑。第十鞭落下时我终于拨通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,背景音是生日歌的副歌部分。傅池的呼吸透过电流传来,带着红酒般的微醺:“别扫兴。”后来刀尖划开腕动脉的瞬间,我数着火焰舔舐皮肤的噼啪声,突然想起他去年教我烤棉花糖,说焦糖色最配初雪。真遗憾啊傅池,今年第一场雪落下时,你捧在手心庆祝重生的,会是我烧成焦炭的指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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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傅池的死对头捆在地下室折磨时,
他正在为归国的白月光庆祝生日。
打通电话的十秒钟,他只回了一句:「死就死了吧。」
如他所愿,我挨了劫匪81鞭,划了36刀,最终被一把火烧成残骸。
他找到我尸体的那天,却呢喃:「林初,你还会回来的,对不对?」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