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春和景然》我爱了季景六年,却始终得不到他一丝温情。当我终于鼓起勇气一次次提出结婚时,他只冷冷地问我配不配。电话那头传来姜栀娇俏的声音时,我知道自己彻底输了。在这栋废弃大楼里,我的血渐渐流干,临死前用最后力气给他发了条信息。如今我成了游魂,看着野狗啃食自己的残骸,看着流浪汉在尸体旁酣睡。我试过离开,却永远被困在这方圆百米。雨夜来临,野狗的红眼睛在门口闪烁,我拼命想唤醒那个流浪汉——这具破碎的身体,至少该有个归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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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爱了季景六年。
第六年,我无数次的提出想跟他结婚。
他却冷冷的回我:
“姜然,你是不是疯了?”
“你觉得你现在这样,配得上我吗?”
如果不是死亡,可能我还会继续爱他吧。
01.
电话终于通了,只是不是季景接的。
那头的声音很熟悉,是姜栀,我异父异母的妹妹。
我静默着久久没说话,姜栀喂了几声,并没挂断电话,不一会娇俏的声音传来。
“你看我这身衣服好看吗?”
那人却并没回应,反而问:
“刚刚是谁打的电话。”
姜栀含糊其辞,挽着那人的胳膊撒娇。
我在季景再次说话前果断的挂了电话。
挂断后,我对镜子里的自己自嘲的笑了笑。
我和季景相识十一年,在一起六年,也没能走进季景的心,反而越发惹他厌烦。
而姜栀不过一年,就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。
我的死也是我自作自受。
在这个偏僻至极的地方,是不会有人来救我的。
就是不知道死后,会不会有野狗分食,那样会很痛的吧。
我轻轻哆嗦了一下。
不过死了也不知道痛了。
我的身体千疮百孔,流出来的血很快淌了一地。
意识渐渐模糊。
然而就算在死前,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,依然是季景。
姜然啊,你这个恋爱脑,真的没救了。
最后落到这个地步,也是你自己应得的。
可惜最后没能跟他说一声再见。
还有......对不起。
临死前我的尊严忽然回拢,不愿再自欺欺人。
我拿过手机,用尽所有力气,待看到发送成功后,手机啪的一声坠落,我靠在墙上喘着粗气。
嘀铃铃-
血泊中的手机不停的在震动,但再也不会有人接了。
02.
我蹲在窗台上,看着楼里的女人。
我依然有作为人的记忆,只是那些喜怒哀乐、悲欢离合,再也感受不到了。
一天、两天、三天......整整一个月,才有人发现我的尸体。
啊不对,应该说是残骸。
是一个流浪汉,手上提着一个脏兮兮的快餐盒,进楼里避雨。
这是一栋废弃已久的大楼,到处都是动物的排泄物,流浪汉也不讲究,席地而坐,打开快餐盒便吃了起来。
吃饱喝足后就躺在地上呼呼大睡。
我蹲在树杈上,百无聊赖。
大叔,你旁边躺着一具尸体,你没发现呐?
这一个月我试过离开,却发现无论如何,最多只能远离大楼一百米。
大楼里污秽脏臭,因此我总是蹲在外面的树杈上。
雨声来的密且急,我本以为不会再淋雨了,谁知一兜头,被淋成落汤鸡。
逼不得已,只能进楼里的角落继续蹲着。
眼看外面的雨声都停了,夜色渐沉,流浪汉还在睡,呼噜一声高过一声。
我不由得有些急了。
一到晚上,林子里捕猎的野狗就会回来。
我的身体就是被它们啃得七零八落。
果不其然,天刚黑下来,门口就出现一双双血红的眼睛。
它们没有贸然进来,流浪汉的呼噜声让它们颇为警惕。
我见状再顾不得什么,飘到流浪汉的面前,又是吼,又是推。
好不容易来了个人,我还指望他能将我带走。
流浪汉却只是用手掏了掏耳朵,翻身继续呼呼大睡。
忘了自己已经不是人了。
我转变策略,对着门口的野狗龇牙咧嘴。
它们像是感应到了什么,向着我的方向,发生一声声的低吼,连脊背都弓了起来,浑身的毛直竖。
流浪汉终于被叫声惊醒,揉了揉眼睛,发现门外的野狗时,蹭的一下跳到窗边,脚踩着我的骨头,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嚓声。
在黑夜里尤为明显。
我回头望了一眼,没有我的震慑,野狗们大着胆子进了门,脚步往窗边试探。
这是它们的大本营,更何况,角落还有屯的食物,它们不会轻易放弃的。
我就像一只野兽,从喉咙里发出低沉沙哑咆哮,这次野狗夹着尾巴,灰溜溜的跑走了。
流浪汉仍兀自站在窗边,脚踩着我的骨头,浑身颤抖着。
待野狗走了后,像是泄了口气,瘫软地跌坐在地,手正好撑在我的身体上
然后楼里发出一声尖叫,连外面的寒鸦也被惊地扑棱棱飞走。
窗边透进一丝月光,正好照在流浪汉的脸上。
上面沟壑纵横,皱纹密布,眼窝深陷,嘴唇也干瘪极了,脸上黑黄两色交杂,再配上乱蓬蓬的头发,十足一个流浪汉的模样。
我是绝对不会认识这样的人。
但我蹲在他旁边,却越看越觉得熟悉。
脑海里蓦然出现一个人的影子。
而那个人,长的跟季景有五分相似。












